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公示
- 分类:备案公示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7-2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以下简称“原天原遗留场地”),位于江北老工业区内。
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备案公示
【概要描述】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以下简称“原天原遗留场地”),位于江北老工业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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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以下简称“原天原遗留场地”),位于江北老工业区内。老厂区于2012年开始陆续停产,2013年宜宾市通过《宜宾市江北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2年)》,有序推进江北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全面退出工业生产功能。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本场地未来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
受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本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单位。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场地地点:宜宾市江北老工业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修复工程实施时间为2018年10月-2019年12月,修复工程的范围包括修复方案所确定的48929.8m3重金属污染土壤和85786m3土壤气污染土壤,修复的污染物为:土壤中的镍、砷、汞,以及土壤气土壤中的苯、氯仿、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乙苯、1,1,2,2-四氯乙烷、1,4-二氯苯和氯乙烯。重金属污染土壤采取固化/稳定化修复技术,土壤气污染土壤采用常温热解析技术。
(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机构
单位: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爱斯特大厦3楼
联系人:王少飞
联系电话:15680603675
邮箱:245542594@qq.com
(三)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效果评估报告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本工程修复过程中,我单位人员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不定期到现场踏勘,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施工进程多次到达现场。施工单位按照通过评审的《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了整个修复工程。经现场察看、资料审核,结合验收采样检测结果、施工单位自检结果,主要验收结论如下:
(1)该修复工程已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污染基坑清挖、污染土壤修复处置、基坑侧壁土壤及修复土壤的检测、修复土回填、土壤气检测分析以及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该修复工程满足修复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要求。
(2)自检及验收采样操作规范,不仅现场设置平行样,且检测单位内部严格按照质控要求操作,包括:方法空白,实验室控制样,实验室平行样,基质加标样品及基质加标平行样品的检测分析对检测质量进行控制,采样分析方法符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技术文件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样数量达到验收要求。
(3)该修复工程已按照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该场地污染土壤所有的修复工作,并经第三方检测,其污染土壤的清挖范围、清挖效果和污染土壤的处置效果均达到了方案规定的要求。
(4))该修复工程已按照通过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在其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符合要求,运行正常,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全面,效果良好。经第三方现场监测,其修复过程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了相关要求,没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验收在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之上,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中相应的评价方法,对检测数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析,认为该场地污染物均达到验收标准,场地达到修复效果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以下简称“原天原遗留场地”),位于江北老工业区内。老厂区于2012年开始陆续停产,2013年宜宾市通过《宜宾市江北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2年)》,有序推进江北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全面退出工业生产功能。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本场地未来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
受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本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单位。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修复工程效果评估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场地地点:宜宾市江北老工业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修复工程实施时间为2018年10月-2019年12月,修复工程的范围包括修复方案所确定的48929.8m3重金属污染土壤和85786m3土壤气污染土壤,修复的污染物为:土壤中的镍、砷、汞,以及土壤气土壤中的苯、氯仿、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乙苯、1,1,2,2-四氯乙烷、1,4-二氯苯和氯乙烯。重金属污染土壤采取固化/稳定化修复技术,土壤气污染土壤采用常温热解析技术。
(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编制机构
单位: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爱斯特大厦3楼
联系人:王少飞
联系电话:15680603675
邮箱:245542594@qq.com
(三)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效果评估报告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7日-2020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本工程修复过程中,我单位人员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不定期到现场踏勘,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施工进程多次到达现场。施工单位按照通过评审的《宜宾原天原化工老厂区历史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于2019年12月9日完成了整个修复工程。经现场察看、资料审核,结合验收采样检测结果、施工单位自检结果,主要验收结论如下:
(1)该修复工程已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污染基坑清挖、污染土壤修复处置、基坑侧壁土壤及修复土壤的检测、修复土回填、土壤气检测分析以及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该修复工程满足修复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要求。
(2)自检及验收采样操作规范,不仅现场设置平行样,且检测单位内部严格按照质控要求操作,包括:方法空白,实验室控制样,实验室平行样,基质加标样品及基质加标平行样品的检测分析对检测质量进行控制,采样分析方法符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技术文件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样数量达到验收要求。
(3)该修复工程已按照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该场地污染土壤所有的修复工作,并经第三方检测,其污染土壤的清挖范围、清挖效果和污染土壤的处置效果均达到了方案规定的要求。
(4))该修复工程已按照通过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在其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符合要求,运行正常,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全面,效果良好。经第三方现场监测,其修复过程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了相关要求,没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验收在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之上,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中相应的评价方法,对检测数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析,认为该场地污染物均达到验收标准,场地达到修复效果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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