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 分类:备案公示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2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一、项目基本信息
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位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街道钓鱼嘴村一、二社,占地面积约208亩,在成都市市中心南面约30km,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城西南约25km,在正兴街道场镇南面1.1km,距离新成仁公路约1km,东距府河约2km;场地四周为居民区、农田、道路、林地等。
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开始在该场地建厂,该场地建厂前为农业用地,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该厂建设共计两期完成,一期工程于2005年开始建设,2007年投入生产,主要产品为亚氨基二乙腈,年产量约为1万吨,二期工程于2009年8月投入生产,与一期的生产工艺和装置相同,共计达到年产量约为2万吨,另外生产副产品硫酸铵1.15万吨。该场地于2015年7月停产并于2016年完成设备拆除搬迁工作和场内原辅材料的处理处置等工作。
2017年4月重庆科技学院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调查及定性评估,负责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调查及定性评估报告》。2018年1月19日,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天府新区组织召开“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初步评估”专家评审会,报告通过评审并完成备案。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该场地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详调调查及风险评估。
2018年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评估单位”)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在本场地定性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上开展了详细调查和定量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及定量评估报告》。2018年12月14日,《四川天正化工责任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与定量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根据调查评估结果,该场地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治理与修复工作。
2020年9月,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中标单位,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及定量评估报告》、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10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可作为本地块治理修复的施工依据。
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文件要求,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对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二、修复方案
本项目土壤污染因子为总氰化物,地下水污染因子为氰化物,轻度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重度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热脱附技术;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技术。本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参考风险评估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HJ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确定本项目土壤修复目标值为22mg/kg。综合考虑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根据风险评估模型计算的基于人体健康的风险筛选值,以及该地区地下水环境的敏感性,参考地下水四类水标准,确定场地原位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0.1mg/L。
三、修复实施情况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开工后,修复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修复施工,至2021年7月9日,完成污染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施工。最终实际清挖土方量为14575.6m3,较设计清挖量增加539.6m3。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修复轻度污染的土方量3500m3;采样热脱附修复技术修复重度污染的土方量10948.4m3。本项目共计修复合格土方量14448.4m3。
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技术治理,处理地下水12批次,处理地下水量19620m3。同时施工过程中使用地下水处理设备,对基坑渗水、积水及冲洗废水等进行了处理,处理量为220m3。
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本项目修复过程中,我公司人员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定期到现场踏勘开展相关工作。施工单位按照通过评审的《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于2021年7月9日主体工程完工。经现场察看、资料审核,结合验收采样检测结果、施工单位自检结果、监理报告,主要验收结论如下:
(1)该修复工程已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污染基坑清挖、污染土壤修复处置、基坑侧壁土壤及修复土壤的检测、地下水抽出处理、修复土回填以及环境监测等工作,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该修复项目满足修复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要求。
(2)检测单位内部严格按照质控要求操作,采样分析方法符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技术文件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样数量达到验收要求。
(3)该修复工程已按照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该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工作,并经第三方检测,其污染土壤的清挖范围、清挖效果、污染土壤的处置效果、地下水抽出后原位地下水均达到了方案规定的要求。
(4)该修复工程已按照通过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在其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符合要求,运行正常,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全面,效果良好。经第三方现场监测,其修复过程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了相关要求,没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验收在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之上,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中相应的评价方法,对检测数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析,认为该场地土壤污染物达到验收标准,达到修复效果要求。进入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阶段的两批次地下水污染物均未检出,可以初步判断修复效果达标且稳定。
五、修复效果评估单位
单位: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爱斯特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8-85133066
六、意见反馈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向效果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概要描述】一、项目基本信息
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位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街道钓鱼嘴村一、二社,占地面积约208亩,在成都市市中心南面约30km,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城西南约25km,在正兴街道场镇南面1.1km,距离新成仁公路约1km,东距府河约2km;场地四周为居民区、农田、道路、林地等。
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开始在该场地建厂,该场地建厂前为农业用地,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该厂建设共计两期完成,一期工程于2005年开始建设,2007年投入生产,主要产品为亚氨基二乙腈,年产量约为1万吨,二期工程于2009年8月投入生产,与一期的生产工艺和装置相同,共计达到年产量约为2万吨,另外生产副产品硫酸铵1.15万吨。该场地于2015年7月停产并于2016年完成设备拆除搬迁工作和场内原辅材料的处理处置等工作。
2017年4月重庆科技学院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调查及定性评估,负责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调查及定性评估报告》。2018年1月19日,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天府新区组织召开“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初步评估”专家评审会,报告通过评审并完成备案。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该场地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详调调查及风险评估。
2018年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评估单位”)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在本场地定性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上开展了详细调查和定量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及定量评估报告》。2018年12月14日,《四川天正化工责任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与定量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根据调查评估结果,该场地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治理与修复工作。
2020年9月,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中标单位,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及定量评估报告》、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10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可作为本地块治理修复的施工依据。
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文件要求,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对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二、修复方案
本项目土壤污染因子为总氰化物,地下水污染因子为氰化物,轻度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重度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热脱附技术;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技术。本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参考风险评估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HJ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确定本项目土壤修复目标值为22mg/kg。综合考虑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根据风险评估模型计算的基于人体健康的风险筛选值,以及该地区地下水环境的敏感性,参考地下水四类水标准,确定场地原位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0.1mg/L。
三、修复实施情况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开工后,修复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修复施工,至2021年7月9日,完成污染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施工。最终实际清挖土方量为14575.6m3,较设计清挖量增加539.6m3。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修复轻度污染的土方量3500m3;采样热脱附修复技术修复重度污染的土方量10948.4m3。本项目共计修复合格土方量14448.4m3。
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技术治理,处理地下水12批次,处理地下水量19620m3。同时施工过程中使用地下水处理设备,对基坑渗水、积水及冲洗废水等进行了处理,处理量为220m3。
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本项目修复过程中,我公司人员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定期到现场踏勘开展相关工作。施工单位按照通过评审的《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于2021年7月9日主体工程完工。经现场察看、资料审核,结合验收采样检测结果、施工单位自检结果、监理报告,主要验收结论如下:
(1)该修复工程已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污染基坑清挖、污染土壤修复处置、基坑侧壁土壤及修复土壤的检测、地下水抽出处理、修复土回填以及环境监测等工作,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该修复项目满足修复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要求。
(2)检测单位内部严格按照质控要求操作,采样分析方法符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技术文件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样数量达到验收要求。
(3)该修复工程已按照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该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工作,并经第三方检测,其污染土壤的清挖范围、清挖效果、污染土壤的处置效果、地下水抽出后原位地下水均达到了方案规定的要求。
(4)该修复工程已按照通过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在其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符合要求,运行正常,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全面,效果良好。经第三方现场监测,其修复过程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了相关要求,没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验收在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之上,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中相应的评价方法,对检测数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析,认为该场地土壤污染物达到验收标准,达到修复效果要求。进入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阶段的两批次地下水污染物均未检出,可以初步判断修复效果达标且稳定。
五、修复效果评估单位
单位: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爱斯特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8-85133066
六、意见反馈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向效果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 分类:备案公示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27
- 访问量:0
一、项目基本信息
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位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街道钓鱼嘴村一、二社,占地面积约208亩,在成都市市中心南面约30km,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城西南约25km,在正兴街道场镇南面1.1km,距离新成仁公路约1km,东距府河约2km;场地四周为居民区、农田、道路、林地等。
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开始在该场地建厂,该场地建厂前为农业用地,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该厂建设共计两期完成,一期工程于2005年开始建设,2007年投入生产,主要产品为亚氨基二乙腈,年产量约为1万吨,二期工程于2009年8月投入生产,与一期的生产工艺和装置相同,共计达到年产量约为2万吨,另外生产副产品硫酸铵1.15万吨。该场地于2015年7月停产并于2016年完成设备拆除搬迁工作和场内原辅材料的处理处置等工作。
2017年4月重庆科技学院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调查及定性评估,负责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调查及定性评估报告》。2018年1月19日,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天府新区组织召开“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初步评估”专家评审会,报告通过评审并完成备案。初步调查结果显示,该场地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详调调查及风险评估。
2018年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调查评估单位”)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在本场地定性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上开展了详细调查和定量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及定量评估报告》。2018年12月14日,《四川天正化工责任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与定量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根据调查评估结果,该场地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治理与修复工作。
2020年9月,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中标单位,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环境风险详细调查及定量评估报告》、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编制了《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10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可作为本地块治理修复的施工依据。
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文件要求,作为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对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二、修复方案
本项目土壤污染因子为总氰化物,地下水污染因子为氰化物,轻度污染土壤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重度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热脱附技术;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技术。本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参考风险评估计算的风险控制值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HJ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确定本项目土壤修复目标值为22mg/kg。综合考虑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根据风险评估模型计算的基于人体健康的风险筛选值,以及该地区地下水环境的敏感性,参考地下水四类水标准,确定场地原位地下水修复目标值为0.1mg/L。
三、修复实施情况
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开工后,修复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修复施工,至2021年7月9日,完成污染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施工。最终实际清挖土方量为14575.6m3,较设计清挖量增加539.6m3。采用异位化学氧化技术修复轻度污染的土方量3500m3;采样热脱附修复技术修复重度污染的土方量10948.4m3。本项目共计修复合格土方量14448.4m3。
污染地下水采用抽出处理技术治理,处理地下水12批次,处理地下水量19620m3。同时施工过程中使用地下水处理设备,对基坑渗水、积水及冲洗废水等进行了处理,处理量为220m3。
四、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本项目修复过程中,我公司人员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定期到现场踏勘开展相关工作。施工单位按照通过评审的《四川天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于2021年7月9日主体工程完工。经现场察看、资料审核,结合验收采样检测结果、施工单位自检结果、监理报告,主要验收结论如下:
(1)该修复工程已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污染基坑清挖、污染土壤修复处置、基坑侧壁土壤及修复土壤的检测、地下水抽出处理、修复土回填以及环境监测等工作,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该修复项目满足修复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要求。
(2)检测单位内部严格按照质控要求操作,采样分析方法符合《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等技术文件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样数量达到验收要求。
(3)该修复工程已按照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完成了该场地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工作,并经第三方检测,其污染土壤的清挖范围、清挖效果、污染土壤的处置效果、地下水抽出后原位地下水均达到了方案规定的要求。
(4)该修复工程已按照通过评审的《实施方案》规定,在其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符合要求,运行正常,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全面,效果良好。经第三方现场监测,其修复过程污染物的排放达到了相关要求,没有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验收在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的基础之上,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中相应的评价方法,对检测数据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析,认为该场地土壤污染物达到验收标准,达到修复效果要求。进入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阶段的两批次地下水污染物均未检出,可以初步判断修复效果达标且稳定。
五、修复效果评估单位
单位: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爱斯特大厦3楼
联系电话:028-85133066
六、意见反馈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向效果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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