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义镇青羊村五社一国有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 分类:备案公示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0-1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为确保青义镇青羊村五社一国有土地地块再开发利用前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地块满足土地利用规划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委托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查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地块改变用途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义镇青羊村五社一国有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
3、基本情况: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4.70752352,北纬31.54555490。地块面积约为1445㎡。该地块曾作为加油站及汽车修理厂使用。地块西至青龙大道中段,东、南、北均至荒地。
二、主要结论
1、此次环境调查主要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5个采样点,并在地块外人为扰动相对较小的区域分别设置2个土壤采样点,作为土壤对照点。
2、根据地块使用性质,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本次调查评价标准,所有样品指标均低于其对应筛选值,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忽略。
3、本次调查共送检3组地下水样品,GW2样品1,2-二氯乙烷指标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GW3点位地下水样品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锰、1,2-二氯乙烷指标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其余各样品指标均低于对应标准。
4、由于地下水不具有任何使用形式,即不具备暴露途径,不会与人体发生接触,因此判断本地块地下水中1,2-二氯乙烷超标所造成的健康风险较小,对地块及周边人群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
5、综合该地块调查结果可知,从环境的角度考虑,该地块的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开发。
三、 委托单位
单位: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
四、调查机构
单位: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爱斯特大厦3楼
联系人:孙东越
联系电话:18640196160
邮箱:44426207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青义镇青羊村五社一国有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概要描述】 为确保青义镇青羊村五社一国有土地地块再开发利用前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地块满足土地利用规划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委托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查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地块改变用途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义镇青羊村五社一国有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
3、基本情况: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4.70752352,北纬31.54555490。地块面积约为1445㎡。该地块曾作为加油站及汽车修理厂使用。地块西至青龙大道中段,东、南、北均至荒地。
二、主要结论
1、此次环境调查主要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5个采样点,并在地块外人为扰动相对较小的区域分别设置2个土壤采样点,作为土壤对照点。
2、根据地块使用性质,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本次调查评价标准,所有样品指标均低于其对应筛选值,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忽略。
3、本次调查共送检3组地下水样品,GW2样品1,2-二氯乙烷指标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GW3点位地下水样品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锰、1,2-二氯乙烷指标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其余各样品指标均低于对应标准。
4、由于地下水不具有任何使用形式,即不具备暴露途径,不会与人体发生接触,因此判断本地块地下水中1,2-二氯乙烷超标所造成的健康风险较小,对地块及周边人群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
5、综合该地块调查结果可知,从环境的角度考虑,该地块的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开发。
三、 委托单位
单位: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
四、调查机构
单位: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爱斯特大厦3楼
联系人:孙东越
联系电话:18640196160
邮箱:44426207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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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青义镇青羊村五社一国有土地地块再开发利用前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地块满足土地利用规划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委托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查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地块改变用途后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根据《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示该项目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义镇青羊村五社一国有土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
3、基本情况: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4.70752352,北纬31.54555490。地块面积约为1445㎡。该地块曾作为加油站及汽车修理厂使用。地块西至青龙大道中段,东、南、北均至荒地。
二、主要结论
1、此次环境调查主要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5个采样点,并在地块外人为扰动相对较小的区域分别设置2个土壤采样点,作为土壤对照点。
2、根据地块使用性质,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本次调查评价标准,所有样品指标均低于其对应筛选值,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可以忽略。
3、本次调查共送检3组地下水样品,GW2样品1,2-二氯乙烷指标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GW3点位地下水样品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氨氮、锰、1,2-二氯乙烷指标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Ⅳ类标准。其余各样品指标均低于对应标准。
4、由于地下水不具有任何使用形式,即不具备暴露途径,不会与人体发生接触,因此判断本地块地下水中1,2-二氯乙烷超标所造成的健康风险较小,对地块及周边人群造成危害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
5、综合该地块调查结果可知,从环境的角度考虑,该地块的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开发。
三、 委托单位
单位: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
四、调查机构
单位: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爱斯特大厦3楼
联系人:孙东越
联系电话:18640196160
邮箱:44426207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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